(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网购隐形眼镜认准“两证”
隐形眼镜和护理液是很多消费者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但调查发现,少有消费者知道隐形眼镜和护理液属于国家规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
2014年6月1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作为最高风险级别的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和护理液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按照规定,隐形眼镜和护理液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出售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的商家,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网店销售此类医疗器械,还需要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而在网络上,无证销售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的现象十分严重。
网店无证销售猖獗
据某个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淘宝网店的客服人员称,并不清楚是否有资格销售隐形眼镜和护理液。“一般消费者购买护理液不会问这个,我们也没有接到通知说要有资格证书。”该客服人员表示,现在没有资格证书的网店很多,不仅在淘宝上,其他一些网站上也有类似情况。“产品肯定不会有问题,我们店的销售都是有记录的。”
在淘宝上搜索“隐形眼镜”,共有2.56万件商品,很多网店的页面上没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而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规定,网络销售药品等必须要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凡是向个人消费者零售药品的,首先应当是实体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符合自建网站审批管理规定。取得在网上售药资质的企业,都应该在自己网站的醒目位置上标注资格证书编号,供消费者查询核实。
众多消费者不知情
“从上高中起,每年都会买好多次隐形眼镜和护理液,比如隐形眼镜有月抛的、半年抛的、一年抛的等等,而隐形眼镜护理液的种类就更多了,功能更是宣传得五花八门,但从来没有商家告诉我这个属于医疗器械。”在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附近的一家眼镜店中,来自北京语言大学的陈同学说。
走访发现,很多眼镜店都将不同类型的隐形眼镜和护理液摆放在店内显眼的位置,并配以宣传语,比如“持久保湿”、“快速清洁”多功能型等。当询问多位消费者是否清楚隐形眼镜和护理液属于医疗器械时,他们均明确表示不知道。
选正规渠道防风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的网络购药消费提示称,目前,经药监部门批准在网上合法销售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有184家。详细名单可以通过国家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的“数据查询”栏目查询。此外,网上售药必须要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食药监总局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药时,要核实确认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售药网站,获取有关购药建议,分清药品和非药品。对店家推荐的不熟悉的产品,确认是否有药品批准文号。消费者在网上购药时如果买到假劣药品或遇到非法售药网站,可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秘书长朱巍提醒说,国家将隐形眼镜和相关产品列入第三类即“存在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无疑是对消费者发出了警示:此类消费品实际属于医疗用品,是存在很大风险、关乎自身健康安全的用品,而非日用品或一般装饰品。消费者在选择隐形眼镜相关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正规并有相关生产资质的厂家产品,消费者应该通过网络搜索品牌产品的评价和国家许可标示后才进行购买使用;二是消费者购买后要仔细阅读“禁忌症、注意事项、保养方法”等说明,实践中出现过因佩戴隐形眼镜吃烧烤,高温导致隐形眼镜融化致损的惨剧,或者因隐形眼镜护理液不合格导致其他伤害的情形;三是购买后应保管好相关发票,使用出现问题后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部门举报投诉。(来源:北京晨报网)